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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學了幾個月的爵士鼓後來荒廢很久
選擇爵士鼓的原因跟周杰倫一樣~為了耍帥!
老師說鼓是所有樂器裡最簡單的
是沒錯啦,但節奏感很重要,不然肯定越敲越快
所以一定要勤練節奏,方式就是放個抱枕在腿上
把抱枕當鼓,雙手拿鼓棒不停以相同節奏打抱枕
所以初學的時候,經常教室外面坐一排人在那邊敲抱枕
(感覺很像強迫症跟巴金森氏症....)
引發我寫這篇文的影片(也引發我當初的熱情阿!!後面過門很帥,前面就比較簡單)
結論:
1. 如果重新選擇,鋼琴跟爵士鼓,我還是會選爵士鼓
2. 為了耍帥這點的確有帥到
3. 直到現在我的鼓棒還捨不得丟
4. 鼓棒變多功能家事棒,例如曬棉被時拿來拍打、溝高處或細縫裡、沙發底下的東西、
綁繩子變逗貓棒....等等(還有打狗棒...........沒有啦......開玩笑啦.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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